辽宁纺织服装网——辽宁省纺织服装协会、辽宁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官方网站 分享到QQ空间 |收藏辽宁纺织服装网 |设为首页
全球视野·辽宁机遇
首页>协会频道>职业认定>职业认定公告

认定方式和申报条件

时间:2022-08-12 来源: 作者: 点击:56546次

一、认定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考试。 

二、申报条件: 

(一)服装制版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二)缝纫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甲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三)色彩搭配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色彩搭配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色彩搭配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牛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色彩搭配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色彩搭配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四)织布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五)纺织染色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六)纺织面料设计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纺织面料设计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纺织面料设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助理纺织面料设计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纺织面料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纺织面料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纺织面料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区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纺织面料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纺织面料设计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纺织面料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纺织面料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纺织面料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纺织面料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纺织面料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纺织面料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纺织面料设计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纺织面料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纺织面料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纺织面料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分享到:
行业资讯

八部门发布“AI+消费”实施意见,纺织服装数智化转型升级迎新机遇

人民网:从杨树房到达沃斯——达沃斯论坛与一家大连服装企业的成长启示

辽宁省委社工部调研组到辽宁省纺织服装协会调研指导

智改数转赋能产业升级 兴城泳装迈向系统智能化新阶段——兴城泳装产业集群“智改数转”宣贯辅导活动成功举办

苏州上久楷董事长吴建华一行来辽调研深入考察柞蚕丝资源与鲁美产学研合作 共推辽苏纺织协同创新

2026年全国各省市丝绸协会秘书长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

一图读懂丨2026年辽宁省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要点

【聚焦】香港意得集团董事局主席高佩璇女士到访辽宁省纺协:依托“辽服优选”,开启五爱服装城新中式国潮升级之路

“全球视野·辽宁机遇”2026辽宁纺织服装产业国际合作暨辽苏协同发展对接活动在沪举行

辽宁纺织主动出击,向全球发出“十五五”合作邀约

沪上聚势!丹东纺织服装产业服博会推介启新程

泳动全球 沪上绽放 | 兴城泳装产业2026上海服博会重磅推介

从辽阳到上海,小北河袜业圈粉全球客商

山海相约 时尚大连——大连纺织服装产业亮相2026辽宁国际合作对接活动

大杨集团——您的全球服装定制衣橱

全球织网·链通世界——大连隆生闪耀上海CHIC服博会

时尚大咖说|大杨集团胡冬梅:以品牌创新双轮驱动 打造东北振兴时尚新名片

CHIC2026“时尚辽宁”展团盛大启幕 31家辽企联袂演绎产业新姿

投资5亿“中国服装大潮地”在大连金普新区开工 依托羊绒大衣雄厚产业基础打造北方时尚新引擎

数字测度华裳韵味 指数引领产业风云——首个旗袍时尚产业指数在沈阳发布

辽宁非遗旗袍惊艳亮相大阪世博会 六位设计师联袂展示中华服饰文化

东北亚合作新机遇、电商新增长活动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数字驱动 跨境领航--泳装产业数字化转型成焦点

“集群升级强内核·跨境对接赢全球”兴城泳装产业集群提质升级暨2025东北亚(兴城)国际泳装博览会跨国采购洽谈对接活动成功举办

水问新裁 国色无界|2025/2026兴城泳装品牌国风趋势展演盛大举行,一场融合传统与现代的泳装时尚盛宴

“泳”闯全球!兴城泳博会“出海新商机”启动盛典引领产业未来

国家级表彰公示!9位纺织服装业代表入选百人名单,辽宁1位入选

2025沈阳旗袍季盛装启幕

振兴发展势正劲,时尚辽宁“链”全球——辽宁纺织服装“链”动全球产业对接大会成功举办

“时尚辽宁”展团精彩亮相CHIC2025(春季)

2025年辽宁省冰雪时装周盛大启幕

《绿色产品评价 纺织产品》2024版国家标准发布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 “特色纺织”促振兴 “以新提质”链全球

郝鹏书记在辽阳“小北河—中国袜业名镇”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看辽阳•小北河袜业高质量发展推介活动如何助力当地打造袜业新引擎

协会介绍

辽宁省纺织服装协会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6号新华国金中心(天玺S-206B)

电话:024-86606283 | Email:LNGA@vip.163.com

辽宁省服装设计师协会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6号新华国金中心(天玺S-206C)

电话:024-86606281 | Email:LFDA2009@126.com

辽宁省纺织服装协会、辽宁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版权所有©2014 辽ICP备2020011239号